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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7-23 15:34:00 信息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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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五”时期,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扩大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三大任务,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等民心工程,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协调劳动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使广大劳动者充分享受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了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1.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将促进就业纳入了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净增就业岗位等具体目标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用人单位空缺岗位报告制度,形成了具有珠海特色的、较为完善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框架。 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健全, 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以及派遣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社区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已成为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全市累计接受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127069人次,安置城乡就业人员达到91302人。职业介绍成功率达43%。全市安排就业经费达到5621.2万元。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立了以3个区、24个街道(镇)、270个社区为支点的就业服务网络,全市四级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并逐步实现规范化运作。就业困难群体得到帮扶,全市有600多户“零就业家庭”成功实现就业脱贫。全市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专项经费413万元,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4095人,实现转移就业32100人。 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确定了46个职业培训单位为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设39个专业。培训城镇失业人员42291人次,获证5.6万人。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2005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 2.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保扩面稳步推进,基金积累不断增加,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全市五项险种参保人数达到218万人次,五项基金共征收76.5 亿元,基金支出 40.2亿元,基金滚存结余44.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尤其是从2004年2月起,全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实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历史性转变,为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稳步增长,各项待遇水平居全省前列。“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得到全面落实,下岗职工在2002年底全部出“中心”,成功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已在市、区、街道(镇)建立退管服务机构27家,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已达9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60%。 困难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共为45429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帮助其渡过了生活难关;启动了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共有近20万名外来工参加了大病医保;克服重重困难,将金湾区原红旗、平沙两个华侨农场的14375名在职职工和8353名退休职工纳入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制定了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操作办法,共为23797名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较好地解决了市属国企改革中特困失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从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中拨出资金,为1790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探索并制定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2005年开展试点,2006年正式实施,解决广大农民的老有所养的问题。 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有了新突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并投入使用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信息系统,积极推动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形成了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互配合的基金监督机制。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有效开展,对全市近4万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以活体指纹验证为主的资格认证,查处冒领社会保险待遇325人,追回被冒领和杜绝支付违规的金额达197万元。 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办事程序更加科学合理,办事效率高速便捷,人性化的服务让办事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3.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保持基本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覆盖全市范围的劳动监察网络初步形成,劳动者信访、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劳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制、评议考核制、主办监察员责任制。加强对职介机构的监管,开展了职业介绍机构的整治,取缔非法职介机构55家,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协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处理突发性事件870多宗,责令企业为6万多人次职工支付欠薪等费用1.1亿多元,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千多宗,接待来访群众3万多人次。 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指导企业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和通报等制度,贯彻执行错案追究办法,“十五”期间全市劳动仲裁机构累计受理案件3813宗,涉及劳动者27930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案率达到“十五”计划提出的100%的目标。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市场价位调查统计科学方法,制定并公布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开展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宣传执行。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企业薪酬管理体系。 4.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基础建设迈出新步伐。 在就业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意见》、《关于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主体的积极就业政策。在社会保险方面出台了《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珠海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特困失业人员医疗保障的意见》、《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出台了《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珠海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制定了《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管理条例》、《珠海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条例》、《珠海市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条例》。此外,还完成了《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暂行办法》的起草,并提交市人大审议和市政府通过后实施。 我市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各用人单位、劳动者之中,编印发放了政策法规宣传资料达60多万册,通过组织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完善了听证会、论证会制度,实行对重大事项的集体论证决策。 “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先后完成了劳动保障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中心、社会保障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系统联网的政府部门、医疗和银行等服务机构达458个。先后开发使用了咨询系统、个人参保、电子申报、指纹验证、劳动用工管理等业务软件。 至“十五”期末,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体系逐步趋于完善,主要政策体系基本调整到位,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环境。 1.有利条件。 ——珠海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为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市以新型工业化为先导,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促进金融、旅游、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及都市型农业的发展。坚持“大办工业、办大工业”,将经济工作的重心放在发展工业上,着力引进大型项目、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的带动作用。把握住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历史性机遇,转变增长方式,增强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壮大经济规模,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预测未来5年珠海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将保持在13%以上。港珠澳大桥和珠海铁公路交通网的完善,将从根本上改善珠海的投资硬环境,将使珠海从过去的交通终点一举变为交通节点,成为珠江西岸最重要的出海口,更好地发挥珠海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区的“窗口”作用。这些将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坚实基础。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确定的体制改革目标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有力推动各级政府对劳动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使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摆上各级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而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关系调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十一五”劳动保障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经过长期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的改革和发展,我市已基本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形成了包括税费减免、财政投入、信贷支持、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多种手段有机结合的积极就业政策;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制度已经确立,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实,手段更加先进,这些都为 “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艰巨繁重,对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险构成极大的压力,协调城乡、市内外劳动力就业的难度加大;我国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宏观调控政策的延续以及实行资源约束政策,将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必将对不少行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形成制约,对扩大就业规模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企业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仍有较大缺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加强,经济形式的多元化,推动就业方式和劳动关系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对就业管理和劳动关系协调提出新的要求;社会结构加速调整,缓解城乡、地区和阶层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公平发展的呼声更加强烈,要求在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快制度改革,形成公平、公正的环境;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尚不能完全适应就业形势发展的要求,社会保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超时加班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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