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是珠海市委、市政府为推行市场配置资源改革、实现体制创新而设立的五大中心之一,主要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实行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心成立于1998年12月25日,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0名,隶属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
自1999年1月珠海市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启动以来,采购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直接领导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以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物有所值”的原则,树立与时俱进的开放理念,实现全程透明化运作,采用标准化、数字化管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全国首创了政府采购“资金、采购、使用”三分离的管理体制,使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财政部门、采购中心、用户分设制衡,实现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相分离;
——将市属、区、镇(街道办)三级预算管理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纳入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管理,各区不再设立政府采购中心,创建“覆盖全市、统一组织、集约管理”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
——基本实现了所有采购项目,
不分行业、类别、资金来源,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目标,业务领域涵盖大宗货物、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性的服务项目共12类230项;
——全面建立了融主管部门、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新闻单位,特邀监督员与供应商为一体的立体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在全国政府采购系统首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促使政府采购管理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
——广东省政府采购系统首批唯一一家“全省信息化试点单位”。中心与有关部门合作研发的政府采购系列管理软件——中华采购网系统、政府采购银行卡管理系统等,构建了一个统一、共享、开放、交互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财政部门、采购中心、用户、供应商之间创建畅通的信息高速公路,使政府采购运作更透明、更快捷、更高效。
——政府采购业务发展迅猛。截止2002年3月,全市纳入政府采购的会计结算单位达785家,政府采购规模为12.64亿元,平均节约率为12.8%。政府采购为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机关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朝气蓬勃的特区政府采购人正紧抓入世良机,不断锐意进取,使政府采购这一“阳光工程”更加充满生机、充满活力、充满希望!